现行的东府〔2007〕75号是否过期,具体实施
问题一:现行的东府〔2007〕75号令,禁摩区域包括环城路以内,那么环城路内的国道,省道是否可以通行,因过年期间要回外地,摩托车广东是不让上高速的,那么国道是否可以通行,要走107国道一路北上,回家路线就是107国道,其中要途径禁摩区是否可以借助国道省道通行。 问题二:东府〔2007〕83号是否还在有限期,如果是请问为什么不按照东府〔2007〕83号执行,如果已经失效,失效原因是什么?因为我并没有看到后续的法规文件出现。 问题三:如果是因为时间的原因,东府〔2007〕83号失效,那么同样是东府〔2007〕的75号为什么还在有限期,去作为一个行政处罚去执行?
尊敬的市民,您好!200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上述《通告》在制定时并未规定有效期。东莞市政府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告失效、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8》(东府〔2017〕117 号)中明确以上《通告》予以保留。故目前,该《通告》仍然有效。具体可上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参与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