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管东莞卫生医疗诊疗规范行为?
谢岗医院说有调解意愿,我们患方才同意在4月18日在东莞市医调委调解,调解过程中,医院律师帮医院算了赔偿金额,医院律师按照120元天的护理费计算得出医院需要赔偿173万多。当时医院还说回去班子会讨论通过。一周后4月26日医院就回复不赔偿不调解了,当我们家属当猴子一样耍。而且我爸目前植物人状态,需要两个人24小照顾,每天120元根本无法请到护工。我们现在每个月的护理费都要8000元,每天都需要护理垫、纸尿裤、用药等,每天都需要接近100元。我们要求赔偿300万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我们家属从出事到现在都指出了100万用来治疗和护理我父亲。医院从来没有道歉和补偿。我们认为谢岗医院根本就不拿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当一回事,出了事就伪造、篡改病历来逃避法律责任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0825021715572197701,谢岗镇卫健局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谢岗医院医疗纠纷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谢岗镇卫健局工作人员已于2025年2月17日致电何先生了解情况。关于何先生反映就您父亲在谢岗医院住院手术治疗相关医疗纠纷事件中,谢岗医院目前仍未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问题。经查:2025年1月14日上午,由镇卫健局组织医、患双方在谢岗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在会议上,双方就该事件进行陈述,充分表达诉求,家属提出“要求谢岗医院赔偿400万元”。由于诉求金额过高,与谢岗医院的赔偿意愿差距较大。经过谢岗医院内部讨论,谢岗医院作出如下回复:患方提出的400万赔偿金诉求过高,依据不足,无法进行下一步调解,建议双方继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目前,该医疗纠纷事件已进入民事诉讼程序,交由法院处理,建议您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处理,卫健部门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职责。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谢岗镇卫健局联系,联系电话8776157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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