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振兴路广华公馆物业不做为。
你好! 我是道滘振兴路广华公馆的业主,公馆所谓开发商违反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我们全体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擅自将整套茶桌摆放在大堂内,严重影响了我们业主的正常出行。而广华物业对此违规行为却不做为,任由其乱摆放,而且大堂内也经常没有保安值守,对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应履行的义务置若罔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恳请住建局对其做出处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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