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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

2222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5-12 09:52: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7767
处理用时:7天10小时7分
上次已有投诉:2012年转入户口后失业保险金被追缴至2004年,经上次在阳光网投诉后,2004-2012年的失业保险金已退回。
     现接到社保局电话,要求退回已领取的2025年1月的失业金,需要重新核算。本人提出,既然重新核算,那也应该计算当时未发放的2004-2012年的一次性失业补偿金。可大岭山社保局待遇股的回复是:只重新计算2025年1月的失业金,不重新计算和发放2004-2012年的一次性补偿金。理由是:2025年1月失业时,多收的2004-2012年失业保险金尚未退还,不能计算该时段的一次性补偿金。
    可失业金也是在2025年1月计算的,为何现在又要按已退回2004-2012年失业保险金之后的情况重新计算?
    2025年1月失业时有两部分待遇:一个是失业金,另一个是一次性失业补偿金。现在大岭山社保局的意思是:失业金的错误要修正,要按退回2004-2012年保险金后的情况重新计算,可一次性补偿金的错误不予修正。
   请问:为何发现了两个错误,却选择性地只修正其中一个错误?
   本人诉求:2004-2012年的失业保险金已退还,请社保局重新计算并发放2004-2012年时段应发未发的一次性失业补偿金。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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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5年5月19日11时12分,大岭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致电联系市民,市民表示其在2025年3月重新就业,后续大岭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为市民申请办理失业待遇零星调整。
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岭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股,联系电话:0769-8561299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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