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谴责不道德、违法行为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于编号508457的问政中提过类似的问题,问题未彻底解决,另新增问题,如下: 出租屋地址:莞城万园路二巷七横巷6号。 1、该出租屋的三轮车仍存在遮挡我家门的情况(图片为2025年5月14日拍摄),有改进,但未杜绝,本着防微杜渐的做法,应及时将苗头捏灭; 2、该出租屋四楼长期将烟头随意丢弃到我家天台(已通过长期观察验证),清晰可见烟灰,说明烟被丢弃时还处于燃烧状态,给我造成了长期的安全隐患和长期的卫生问题。 以上行为已触犯民法典,请取缔,勒令整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罗沙社区罗村居民小组网格员已上门约谈房东,要求其教育好租客规范停车,不要乱丢烟头加强卫生清洁。房东答应有关整改。若再次出现三轮车阻挡门口情况,该社区建议您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处理或致电罗村居民小组22600293进行反映。 另外,罗沙社区工作人员已于5月27日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罗沙社区罗村居民小组2260029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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