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设备失效
联网烟感与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是东莞市政府2020年一号文件要求安装,假如联网烟感和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失效会不会受到相关处罚!违不违反消防法。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其中第二项明确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根据该法,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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