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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利澳花园小区部分公共区域被非法确权在齐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名下

用户tSAXIm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5-18 11:10: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8839
处理用时:12天4小时0分
东莞市沙田镇利澳花园小区是开发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十几年的一个完整小区。
         利澳花园小区业主在2024年狮子洋通道占用小区物业用房等地块维权中才得知利澳花园小区公共区域在小区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确权到齐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名下,根据该不动产权证显示和村委提供的航拍图显示:从利澳花园小区大门开始至球场、道路、绿化、广场等等小区公共区域都被侵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规划小区内公共区域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动产权证粤2022东莞不幼产权第0125487号的确权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的这条法律规定!
         另外在维权投诉过程中,根据政务短信的回复(工单号0325032515483950601)中得知确权到齐沙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原因是根据时隔10年之久的2012年土地确权的政策和开发商未办理国有土地证。这个理由不得不让人觉得为何土地政策出台时隔10年才想起土地确权,且让人不得不怀疑其真正目的是霸占狮子洋通道建设时所产生的征地补偿款!还有利澳花园小区开发地块从开发商拿到土地开发建设开始,其土地属性就已经变更为国有土地的土地性质,开发商有没有办国有土地证并不影响该地块属于国有土地的土地性质的事实。试问国有土地又可以在利澳花园小区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成为村里集体土地性质吗?如果可以,其程序和过程有哪些法律依据?
如果利澳花园小区开发商未办理国有土地证的公共区域需要按照2012年国家出台的土地政策确权,也只能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所规定确权在利澳花园小区全体业主名下的国有土地!才是合法合规符合2012年国家出台的土地政策!
         我们的诉求:相关部门查实利澳花园小区被非法确权的实际面积及边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把被侵占的土地重新确权到利澳花园小区全体业主名下,归还应属于全体业主所得的征地款。以用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问政部门: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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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经核查,您提及的位于利澳花园部分公共区域所在地块不属于东莞市利澳实业有限公司办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红线范围内,东莞市利澳实业有限公司确权登记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权登记给东莞市沙田镇齐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使用。如您还有疑问,请联系自然资源分局,联系电话:8866881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如此回复处理就是强词夺理,包庇违法行为!是何居心??小区从开发商拿到地块开始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土地了。一个商住小区的地块还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吗?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2评论

  • 用户tSAXIm06-07
    就是哦,沙田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办下这个不动产权证就是胡作非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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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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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oJ06-01
    一个封闭式小区,居然说里面公共配套,连马路都是村集体土地的,所有业主都是看着配套才买单的呀,一辈子的积蓄啊,这么说是把诈骗合法化吗?这是要把黑暗进行到底的节奏啊。
    来自:未知
    回复
    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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