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实验中学小卖部随意定价、价格不透明、不明码标价问题的实名投诉》
我是东莞实验中学的学生家长,现对学校小卖部存在的商品未明码标价、价格随意变动及定价虚高等问题进行投诉,恳请学校调查并整改,维护学生消费权益。近期在小卖部购物时,我多次遇到以下问题: 1. 商品无明确标价,收费混乱:货架上几乎所有商品均未标注价格,结账时需询问工作人员才能获知。更严重的是,不同工作人员对同一商品报价不同(例如:同一瓶牛奶,A阿姨收费3元,B阿姨却收5元)。这种随意定价的行为导致学生无法信任消费环境。 2. 同商品价格波动无依据:部分商品(如XX面包、XX文具)在不同日期或不同人员结账时价格差异明显,例如上周购买某东西售价6元,本周同一位工作人员却称“售价7元”,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 3. 定价远高于市场价:小卖部部分商品(如某品牌纯牛奶、面包)售价高出校外超市30%-50%多。例如某350ml饮料校外售价3元,小卖部标价5元,加重学生经济负担。 作为校内唯一的便利服务点,小卖部本应规范运营、服务师生,但当前乱象已严重违背这一原则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1. **强制明码标价**:所有商品需清晰标注价格,并在收银处公示价格表供核对; 2. **统一收费标准**: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同一商品价格一致,并定期抽查; 3. **合理定价监管**:要求小卖部提供商品进货价与售价清单,确保定价符合市场标准; 4. **开通反馈渠道**:设立价格投诉箱或线上通道,及时处理学生质疑。 望学校重视此事,尽快核查整改,并向全体师生公示处理结果。如需提供具体事例或证据(如无标价货架照片、购物记录等),我可配合补充。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两盒外面卖三块的纯牛奶,现在在学校要卖到五块多,这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您所反映的相关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经现场检查,暂未发现被举报人存在您反映的“未明码标价”的情况。据被举报人供述,学校服务部是学校食堂的一部分,都属自营性质。学校服务部销售的商品及其价格都是通过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讨论决定。食堂服务部销售商品的方式是工作人员通过收银系统拿着扫码枪扫食品商品的条形码,最后在电脑的显示屏上显示价格,再由学生拿着校卡刷卡支付。如果一个学生买多个商品,扫食品商品条形码过程中电脑会自动累加计算总价格,所有的过程都由电脑同步计算。随后,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未能与您取得联系。因暂无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况,我局决定暂不予立案。如您有其他证据材料,请及时提供,我局将跟进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