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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海德实验学校(中学部)违法缴纳社会医疗保险

神州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10:55: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0129
处理用时:8天4小时33分
东莞市医保局:  

本人系东莞市海德实验学校(中学部)在职员工,经核查,学校自2023年x月至今,未按本人实际工资申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违法事实:  
①本人2023年x月至今实际月均工资为x万元;  
②同期社保医疗缴费基数不足5000元月,差额达X万元月。  
2. 投诉诉求
①请求贵局依法核查该校2023年x月至今期间社保医疗缴纳情况;  
②责令学校按本人实际工资标准补缴社会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  
③将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书面告知本人。  

此致
敬礼!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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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5月27日14时35分电话与您联系,并于2025年5月27日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东莞市海德实验学校中学部对您提出的工资及绩效数额存在争议,经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已向您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可到黄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处理,地址:黄江镇田美南区龙芯三街2号,或拨打12348咨询。另外,关于您提出的补缴社保问题因涉及个人信息,需要您到我分局填写投诉登记表明确诉求,我们再继续跟进处理。反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江分局,电话:0769-836353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感谢回复。想问一下,前面所投诉的如下事项是否明显违法违规: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薪金额,且未载明该金额包含学校应承担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部分; 2,学校财务出具的年薪结算凭条显示,其将学校应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计入年薪总额,导致本人收入减少15,194.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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