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凤岗教育局初中公办学位分配方法
教育局领导们您们好,最近“关爱凤岗”上关于的公告,在目前公办初中学位严重不足的情况,2025的小升初的按照“在同一志愿按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的原则”,请问在镇上只有一所公立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按小学的《原居民,村居民,家庭户,集体户》“四级顺位”来分配???这样对后期费尽力气安家在凤岗的家庭户学生是否不公平?入户当然是认可,但是是否安家入户的市民更值得关注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6月18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对诉求进行办理。 一、 政策依据 根据《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东莞户籍学生公办学校的入学办法为“由户籍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如辖区内公办学位不足,可通过属地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安排由各园区、镇(街道)教育部门另行制定发布。” 同时,根据《2025年凤岗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招生公告》(已于5月10日发布在“凤岗教育”微信公众号),明确:因我镇只有1所公办初中,无需进行学区划分。同时,如当一所公办学校(含购买学位)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优先志愿、同一志愿按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安排;如第一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二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二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三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三志愿无法安排的,则根据就近原则,结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剩余情况,全镇统筹安排。 二、我镇基本情况 东莞市户籍新政实施后,我镇新迁入户大量的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大多入户至我镇集体户(即凤岗镇政通路1号3楼),如按公办小学的学区划分,集体户对应的学区是实验小学。 在实验小学承载能力存在上限的前提,无法容纳所有本学区户籍学生小学一年级的入读需求,故2025年我镇公办小学按“按学生户籍所在所在村(社区)进行划分,本片区内户籍学生四级顺位”的录取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由于我镇只有1所公办初中,无需进行学区划分,故2025年我镇继续参照2023、2024年的录取原则,按“同一志愿,按学生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学位的分配。 如有疑问,请联系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252777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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