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松山湖高级中学收电子产品不告诉本人
学校平时就对学生限制很多。但现在居然发展到随意没收电子设备的程度——不仅是手机,连平板、耳机、学习用的电子词典等设备,只要他们说“电子产品”就直接查收,连一句解释都没有。 最过分的是:除了手机,其他电子设备没收后根本不通知,学生完全不知道去哪里找,这已经不只是“管理严”了,是彻头彻尾的粗暴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条,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查封、扣押或者侵占。而我们学校这样不经任何书面通知、也不让家长知道就没收学生物品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违法。 再说,《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学校要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基本权利。这种查电子产品不登记、不解释、不归还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情绪与心理健康。 希望教育主管部门能够严肃介入, 第一,明确私立学校电子设备管理的边界; 第二,要求学校没收物品必须公示管理流程、登记归还; 第三,保护学生基本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学校想管就乱来、毫无底线!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您未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局无法第一时间联系您。 为维护全体学生学习权益,学校严格管理电子设备;同时出于消防安全角度的考虑,入学时《学生学习生活指导书》和日常教育已明确告知电子产品禁用的相关规定:“学生不得携带手机、游戏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MP3、MP4、蓝牙耳机、充电宝及充电设备、WiFi信号发射器、翻译笔等电子产品到校”,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并获同意方可携带。对于违规携带的设备,学校代为保管至学期结束或者高三毕业,并未侵占学生物品。 接下来我局将督促学校不断完善学生电子产品管理规定,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如有进一步需求和疑问,可致电东莞松山湖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0769-2289817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松山湖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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