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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江驾校虎门分公司欺诈消费者

用户7RmvpI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6-09 01:19: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2285
处理用时:7天8小时39分
我在东莞市麻涌镇,3月29日,我在驾考宝典软件刷题备考科目一,接到一个自称广仁驾校李教练的电话。李教练称,他们驾校现在有周年活动,现在东莞班学费3900多元。3月31日,李教练按照我们双方的约定开车来到我居住的小区门口,要求我缴费。我通过扫码的方式支付了3980元,收款码上显示收款单位是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
我在东莞考完科目一之后,我找客服安排科目二培训,客服安排我去中堂镇的一个驾校训练场,并安排了一个教练。从该教练微信备注名称看,他是洋江驾校的。我觉得不对劲,我问她为什么不安排在麻涌广仁驾校训练场。客服说麻涌的训练场满员了,安排不了。我在微信上询问李教练他们驾校究竟叫什么名字,李教练说他们驾校名字是洋江驾校。我提出只接受在麻涌练车无法安排则退费,客服反馈无法安排,29号申请退费一直无人处理
       最近,我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获悉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投诉率是600%。另外,我通过快手,抖音平台获悉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各分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的种种行为。 在科目二科目三项目培训过程中,教练员要求学员买酒或开通会员。(一瓶酒至少600元,开通会员至少600元)如果不买酒或开通会员。一周只能练车一次。这些情况,我有录音为证。如果学员提出退费,驾校便列出一大堆扣这扣那的费用,最终只能退两百多块钱。其中更为阴险的是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某些分公司与学员订立的培训合同里涉及争端解决的条款。该条款要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请深圳国际仲裁院或者北海国际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由此,洋江驾校规避了当地人民法院的管辖,以致学员的维权成本相对变大。这样折腾学员,部分学员可能因此放弃维权。我们这些学员认为,一定是洋江驾校聘请了法务人员。法务人员出馊主意,建议洋江驾校制订这样的争端解决条款。
问政部门:麻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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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麻涌镇交通分局核查,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情况,麻涌镇交通分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6月11日下午致电您了解情况,您是通过网络平台咨询报名驾考。经查,您本人的学时卡注册在梅州市平远县志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麻涌镇内无洋江驾校报名点以及训练场。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咨询电话:12348,或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维权,您表示知悉。
如需反映其他情况,可致电麻涌镇交通分局,联系电话:0769-8882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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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评论

  • 封面图片12-23
    11月22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洋江驾校退还驾考培训服务费3100元。
    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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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用户已重置07-02
    你在法院立案的吗
    回复 nauuxjaj(来自:北京市):立案了,交钱了。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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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auuxjaj07-01
    立案了,交钱了
    回复 dgwml(来自:东莞市):你的已经立案了吗。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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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用户已重置06-28
    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和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面临着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或者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的审理判决以及执行。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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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用户已重置06-28
    综上所述,两被告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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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用户已重置06-28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与原告解除培训服务合同。 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返还原告驾考培训服务费3880元。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制作书面道歉书向社会道歉,并承诺不得有要求学员买酒,开通会员等勒索学员的行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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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8dYs3O06-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11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3日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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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J12345606-16
    这驾校无法无天了,迟早让他关门。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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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gwml06-12
    你的已经立案了吗
    回复 nauuxjaj(来自:北京市):一样的情况,该投诉无用,目前我已起诉该驾校。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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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gwml06-12
    我的需要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
    回复 nauuxjaj(来自:北京市):一样的情况,该投诉无用,目前我已起诉该驾校。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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