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违反交规,危险驾驶
今天6月9日早上7:00多,虎门滨海大道连升路交叉路口,往路东方向,在富民花园旁边的高架桥上,泥头车粤SN2069在不具备变道条件下,不打转向灯,实线向左变到前方快车道,逼得我刹车减速,非常危险。 违法地址,行车记录仪截屏附送。我保持存录像,如需要可以提供。 此司机如不改正驾驶习惯,罔顾他人安全,横冲直撞,早晚祸害他人。 诉求: 请按交通法规进行处罚,教育。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针对您所反映的粤SN20**车辆实线变道问题,我们已经对相关车辆进行了调查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按照规定的速度、路线行驶。”实线变道属于违反交通标线的行为,对此我们将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再次感谢您的监督和配合,我们将继续努力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如遇交通违法,请报警处理或联系虎门交警大队值班室电话:0769-83663122或0769-88825122。感谢市民对我镇交通组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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