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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漏水物业公司未修缮,影响建筑安全

用户44hFIE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11 18:27: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2834
处理用时:7天22小时54分
都市华府8栋地下室渗水,长期积水,路面湿滑,影响安全,且长期漏水不处理影响房屋质量安全。
在物业群已经沟通多次,均无回复,未处理。
同时物业公司在电梯管理方面也疏忽管理,经常出现故障。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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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小区物业管理方在地下车库保质期内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议您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约定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关于电梯维护问题,该小区物业管理方已根据相关服务约定,聘请第三方维保公司每月对小区电梯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并存有电梯维保记录。小区物业管理方已通知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测,暂未发现小区电梯有异常情况。我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管理方按照相关服务约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积极联系建设单位并督促其对地下车库开展维修。如有疑问,请联系常平房管所,联系电话:8397047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既然收物业费,既然在质保期内,物业应该代业主督促建设单位修复,但是现实情况就是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富盈地产,懒散不作为,还想收物业费。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用户44hFIE06-20
    既然物业公司收物业费,那就有义务做好公共区域维护保养工作,况且该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同一家公司,即使房屋建筑在质保期内,物业也有义务督促建设单位修理,不然要物业公司干嘛?就让他收费不干事?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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