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拿到工资
部门让我补充职工姓名,当天我也在12345官网补充,至今没有任何音讯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06-16 10:08:08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市民反映“用人单位拖欠薪资”的问题并于2025-06-18 15:26:13对诉求进行办理。经协商,用人单位负责人主张因市民未按劳动法规定离职造成公司较大影响,表示只同意支付市民200元工资款。随后我分局将调处结果反馈给市民,市民表示同意该调处结果。同时我分局告知市民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款,建议市民到我分局通过劳动人事争议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市民表示已知悉。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仲裁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联系电话:(0769-8792405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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