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收费情况
我是寮步镇新天地华庭的业主,自来水收费为什么要物业代收?物业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有监管吗?自来水公司不能够像电网一样自己收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6月23日派出执法人员到被诉主体进行现场调查,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以供检查。根据被诉主体提供的《收款收据》显示,居民用水的水费为3.42元/立方米。关于您反映的水费收取不合理的情况,参照《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供水价格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6〕15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东发改〔2019〕54号)和《关于启动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收费水量处理率同向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东发改〔2020〕369号),以及《关于调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2019〕53号 )的规定,被诉主体属转供水区域,且执行终端到户水价制度,其代收标准应执行当地抄表到户价,收费计算方式应为:分类水价1.88元、污水处理费1.15元/立方米、生活垃圾处理费0.512元/立方米,合计3.542元/立方米。即,被诉主体收取的水费单价未超出政府定价标准。 经调解,因被诉主体不接受您提出的诉求,双方分歧较大,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该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咨询,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消费纠纷。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1800286026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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