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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追缴个人补缴问题

陈先生爱钓鱼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13 20:46:1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3194
处理用时:13天0小时17分
公积金中心领导,需要咨询一下几点问题,有劳帮忙解答,
1.本人之前向上一家公司追缴了公积金,但今日收到贵中心通知,公司已补缴公司部分公积金,让我补缴个人部分(我今日已按通知要求转到东莞市公积金结算户),想知道要多久可以返还到账?
2.因之前有做过离职销户提取,但今日咨询住房公积金专线客户,告知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目前已完成 注册),请问这是否影响后续结算?
谢谢答复!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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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馈补缴的问题,我中心经办人员将为您办理开户及相关补缴手续,补缴金额将于一个月内入到您的公积金账户。您可通过关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账户余额,也可登陆粤省事-公积金查询,或持身份证到我中心各办事处、承办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进行查询。请知悉。2、办理离职销户提取不会影响您申请追缴的,追缴成功后都是可以申请离职提取的,但是前提要符合离职提取的条件:根据新修订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的东莞公积金缴存账户(不含灵活就业人员账户,灵活就业缴存职工按灵活缴存销户提取),在申请提取时往前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申请通过线上申请办理离职提取。3、经查询,您申请的追缴案件已办理完成,我中心已为您开设了公积金账户,账号:2548254463并且已将补缴金额转入到您的公积金账户里。您可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缴存明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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