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部门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该制止了
被举报单位:寮步镇消防主管部门、88°台球室 举报事项: 消防主管部门违规发放二次消防许可证,包庇台球室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长达一年。 涉嫌买卖举报人个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 事实与依据: 违规发证与包庇违法行为 涉事台球室在未取得合法消防许可(《消防法》第十五条)的情况下长期营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人曾于2025年5月向消防部门实名举报,但该部门未依法查处(《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反而违规补发二次消防许可证,涉嫌滥用职权(《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及玩忽职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买卖举报人信息 举报后,本人频繁接到骚扰电话及威胁,疑似个人信息被泄露。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公职人员泄露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需承担刑责。 诉求: 彻查消防部门违规发证、包庇违法行为及渎职问题; 严惩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责任人员; 依法关停涉事台球室并追究其违法经营责任。 附证据:举报记录、营业现场照片、骚扰通话记录等。 此致 东莞市纪委监委 举报人:雷*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6月26日,寮步消防救援大队派工作人员到场核查,该场所未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现场已停止营业。我大队工作人员在处理举报投诉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769-8239911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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