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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投诉大型犬随街放养问题

微信用vfclI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17 13:10: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3691
处理用时:8天2小时34分
第三次投诉关于东莞市石龙镇兴龙荣华路有家叫“新兴食品商店”的店铺长期饲养一只大型犬只随街放养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一下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型犬伤人事件屡见不鲜,不要等到犬只伤人后才来处理,第三次请问有关部门,东莞市可以养这种犬只吗?希望回答一下。
问政部门: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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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石龙公安分局兴龙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接到工单后,我所兴龙警务室警长再次到上述地址兴龙荣华路新兴食品商店了解,已对狗主出具现场责令整改,督促落实犬只饲养管理制度。如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兴龙派出所值班电话86618297咨询。感谢您的来信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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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靓仔好正06-17
    杀s它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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