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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相关问题

DG-CR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5-06-18 15:18: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3866
处理用时:6天2小时29分
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中第八条的规定“以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我
市首次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如下标准在房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内给予购房补贴”,
问题1:若属于三类人才最高补贴200万元,补贴是根据购房发票,只要房价总额超过200万元即可申请顶格申请200万元的补贴;还是根据购房价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但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问题2:补贴部分是否需要缴税,若需要,缴纳比例多少?
谢谢!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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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府办〔2021〕53号)的购房补贴标准(不高于房产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三类人才最高 200 万元房补贴,从申请人获认定、评定为特色人才后在我市连续工作满12个月起接受申请,从申请通过起按5年等额发放。经相关部门要求,补贴需扣20%的偶然所得税。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013993。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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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z175283131778jv08-07
    方便问您是哪个区吗?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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