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法出售东莞市万润金轨广场地下人防车位
根据《人民防空法》等相关规定,人防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和物业都无权出售,只能出租,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在东莞,市住建局发布的相关规定也明确,人防车位不得出售或者附赠,不能以租代售。 东莞市万润金轨广场的地下人防车位只能由开发商依规出租给业主使用,以获取收益,而不能进行出售交易。 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万润金轨广场人防车位的问题。经了解,该项目于2022年5月7日已取得4号地下室《东莞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书》编号:莞商房现证字第202200032号符合对外销售条件。对于人防车位问题,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目前了解到开发商在对人防车位进行长租,未存在对外销售行为。关于开发商车位租赁问题,若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收益可归开发商所有,但租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民法典》规定的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茶山镇住建局,联系电话:0769-8185318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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