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花园一区8号楼的1502房的噪声检验报告是否有效?
1、事由:质疑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对位于大岭山镇嘉城花园一区8号楼于2025年1月1日检测的噪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ZBJG2025-00016)有效性。 2、依据 (1) 检测报告无效,违反国家标准规范: - 检测时间不当:报告检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法定节假日),此时G107国道及高速路交通流量(尤其是货车流)显著减少,无法代表日常噪声水平。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附录二允许噪声级与隔声测量方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噪声检测应(严格)选择“较不利的时间”(如交通高峰期)进行测量。类似案例(深圳龙誉花园)因在凌晨4点检测(无车流)被认定为无效,本报告同样不具代表性。 选择法定节假日也与选择“较不利的时间”相冲突,与相关法律法规违背。 - 报告内容缺失:报告中关键页没有骑缝章、未说明交通流量、具体检测时间段、测点位置图及计量器校准和有效期数据。这违反《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第4.2条“仪器需定期检定并记录”的要求,导致数据合法性及真实性存疑。 3、诉求 (1)请监管部门调查,并将相关质疑数据公布并解释反馈; (2)责令检验检测机构重新检测,纠正违法行为; (3)由于涉及户数众多,群体性损害较大,如报告无效请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局于2025-6-27 12:01电话联系您。经查,一、万科嘉城花园8号住宅楼噪音检测是由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钟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单位不参与现场检测选点,检测选点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检测结果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要求,并无误导性。二、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要求,检测数量应按单位工程(一栋楼为一单位工程)进行抽样或每30000㎡可视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抽样,面积小于30㎡的房间选取1个检测点,无需全部检测。该项目选取8号楼1502户型共检测昼间、夜间2点次,有2个点数据并非只有1个点数据。三、检测报告结论并非“整幢合格”,而是“检测部位环境噪音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标准要求” 补充:1、检测只需抽样检测;2、检测报告(编号ZBJG2025-00016)共4页和1页报告关键页,合计5页;3、报告封面和关键页均有盖公章。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岭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335676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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