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东莞市塘厦镇交警大队投诉

微信用WTJ7v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22 11:57: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4410
处理用时:4天22小时42分
投诉东莞市塘厦镇交警支大队不作为!投诉内容:塘厦镇振谭路段双向车道均要求不能违停,但交警每次抄牌一直只针对振谭路由西往东方向车牌抄牌处罚,对面车道由东往西车道从未处罚!2025年6月22日10点34分交警又对单向车道进行抄牌罚款,对向车道视而不见!此种情况持续长达半年之久,令小区居民无可奈何!作为交警,理应秉承为人民服务!处事公平公正做事原则!但此路段抄牌罚款更像是一种“为处罚而处罚”行为!且是具备片面性!有缺公平公正处罚行为!在此不由让广大人民群众心生疑惑!相信领导会给予公正公平回复!感谢🙏🏻
问政部门:塘厦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经查,该处已设立违停球抓拍设备,对双向车道均进行违停抓拍。同时我大队执法人员到场后对该路段进行违停查处,由于同时需兼顾其他交通警情,故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对违停车辆采集中途会被指挥中心调度后立即赶往现场,我大队并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79103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请仔细看我的问题:选择性抄牌罚款现象已持续半年之久,并不是偶然现象。如官方回复的因交警同事临时有事需要前往处理,难道长达半年选择性抄牌情况都是临时有事吗?如果如此不作为片面执法敷衍了事,确实回复到位了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abcdcc06-23
    违停斑马线,都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你还能指望他们做什么? 我举报的编号522210 都是这样回复我的,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于2025-06-16 16:27:31对诉求进行办理。市民上传的违法图片并不能作为我大队执法的依据,市民通过随手拍举报花园街路段应选择非严管路段,市民选择严管路段系统无法受理。我大队执法人员亦到达现场,并未发现市民反馈的车辆。我大队后续亦安排警力到该路段进行违停整治,市民如再次发现该情况可拨打122反馈,我大队将及时安排警力到场处置。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交警大队,联系电话:879103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来自:未知
    回复
    0
    举报
  • 靓仔好正06-22
    下次你停对面就好啦
    来自:未知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