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别车
地图上我画两条线红绿色,绿色我开两轮电动车不快不慢正常行驶。红色四轮车速度有点快对着我闪光灯两次恶意别车,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我方现在就是感觉心脏不好,受到了惊吓。发生地点在博恒三路,时间是19点14公左右。美宜佳旁边博恒二路收费站有摄像头。
尊敬的市民: 感谢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市民提供的时间段及路段等线索,我大队查看博恒三路的视频监控,监控并未记录到市民反映的全过程。经核实,监控视频记录到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行驶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我大队工作人员已联系市民,要求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特此回复。 松山湖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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