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没有停水停电
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东江路4、5、6号的建筑,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该地址建筑目前仍有水电使用。请相关部门落实其违法行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61715565661301,塘厦镇部门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城管分局: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分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塘厦镇石潭埔社区东江路4、5、6号,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据调查了解,由于涉事负责人未能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它规划审批资料,涉嫌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早前我分局执法人员已约谈相关涉事负责人,对其进行了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要求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或其它规划审批资料,如不能提供将立即整改,期间禁止施工。同时,要求属地社区严格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监督并落实跟进提供情况或整改情况。 此后,保持对该处的巡查监管,期间多次发现偷建、抢建情况,驱赶施工人员离场,屡教不改,制而不止。因此,我分局将该建筑的相关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提请依法对该建筑作出停水、停电的有效制止措施,制止施工行为。我分局执法人员已联同相关人员到现场,依法对该建筑采取拆除水表、拆除电表,实施停水、停电处理。 关于市民表示该地址建筑目前仍有水电使用的问题,我分局将函告供水、供电部门,核实上述建筑的停水、停电情况,如发现偷借水电行为,将协助及时制止。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全镇的城乡建设秩序,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塘厦分公司:我司工作人员于6月23日9时13分联系您,但无人接听。关于您关注的历史用水情况,经查证,我司曾分别于2016年5月及 2018年 12月收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塘厦分局出示的停水通知书文件编号:塘综管通2016031号、塘综管通2018570号,根据镇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开展,我司协助配合相关工作。该地址没有连接供水管网使用。若该地址用户后续有恢复供水需求,请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塘厦分局申请解除违法建设行为认定,并由该部门出具《恢复供水通知书》。我司将积极配合复水工作。 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随时拨打我司客服热线 96968,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供电公司:收到反映的情况后,经查,用电地址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东江路4、5、6号江锦苑小区已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认定为违法建筑(塘综管通〔2016〕032号),于2016年被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行动停电,该地址至今未在我司报装用电。如您仍有疑问,可与工作人员(黄经理:18681166726)联系。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