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作为
本人2025年6月14好在东莞市麻涌芭黎婚纱摄影工作室(个体工商户)购买了儿童写真套餐,在还没开始拍摄,在选衣服阶段,我们觉得商家衣服款式有些老久,觉得不合适,让商家退款,商家拒不退款,发信息也不回。之后求助东莞12315去协调,东莞麻涌分局一直延期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涌分局局对您在东莞市麻涌芭黎婚纱摄影工作室(个体工商户)购买了儿童写真套餐的工单处理效率低的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涌分局于2025年6月16日对该件作受理决定,并积极与东莞市麻涌芭黎婚纱摄影工作室(个体工商户)进行沟通,后续会将调解结果及时向您反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消费者和经营者同意调解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解,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该件未超出办理期限。如有疑问,可致电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涌分局,联系电话:0769-88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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