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求助主管行政部门
本人购买大岭山镇嘉城花园一区8号楼2203房(03户型),购房合同约定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该户型为三室一厅(详见附件户型图),全部房间临交通干线(X241县道广龙高速G107),属噪声敏感建筑。 由于要仲裁,现需第三方噪声检测,特咨询贵局: 1. 法定检测点位 ◆ 根据GB50118-2010第3.0.4条“噪声敏感建筑应进行噪声防护设计”,是否需对客厅、主卧、次卧1、次卧2 全部独立房间检测(非抽样)? 2. 检测时间要求 ◆ 依据该规范附录A“应选择较不利的时间”,是否必须包含 工作日交通高峰时段? 3. 测量方法 ◆ 对于含交通噪声源,采用该规范附录A“持续的非稳态噪声”还是“间歇性非稳态噪声”测量方法? 4.书面依据需求 ◆ 请书面回复检测标准及点位设置要求(加盖公章),以便委托CMA机构执行。 附件: (1)购房合同第6页和第14页; (2)03户型图; (3)小区外围路况图。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08250617163216641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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