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商家
首先,既然她说可以把裤子还来,那么我要求她寄回或者报销我的来去车费 第二,我并没有清洗过这条裤子 第三,她店里监控没有按国家规定设立,为什么不给予惩罚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查,被投诉人已领取名为东莞市虎门博舜商贸行的营业执照。 2、对于投诉诉求,该商贸行经营者表示拒绝诉求及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市民您的诉求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拨打法律服务热线12348进行咨询)。 3、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该商贸行检查发现该款待售服装有符合要求的标签标识,商家能提供该款待售服装的进货凭证、供货商信息等资料。对于线索反映的情况,该商贸行经营者表示由于商品已影响二次销售,故拒绝退货,已退款50元,并向我局提供凭证。经调查,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投诉人有违反市场监督法律法规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对此线索,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处理。 4、上述调查处理结果,我局已依法于2025年7月4日15时26分通过系统办公短信回复市民您。如有疑问,请联系政府服务热线,联系电话:。(市场监管分局)经核查,虎门大道88号黄河时装城一楼依法安装有大堂监控,2025年6月30日15时许,警员电话联系诉求人,但其电话均无人接听。如有疑问,请联系虎门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联系电话:85523883。(公安分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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