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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不作为

微信用HdnK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6-30 21:07:32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25766
已超时
本人购买大岭山嘉城花园房屋。2025年5月万科发出通知可收房,本人于5月23日前往进行房屋收楼,当日由万科工作人员记录问题共计19项,涉及室内墙体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肉眼可见多处不垂直、飘窗大理石空鼓、铝合金门窗多处划痕、客厅空调室内机与外机预留洞无法使用、橱柜多媒体箱开口不齐(无法正常关闭箱门)。
  6月由万科工作人员通知问题整改完成,本人现场复查后问题基本未处理。同时万科相关工作人口诉部分材料未到场,无法进行问题整改回复。在万科微信小程序中整改完成照片与问题照片部分采用一致照片糊弄。同日发现房间飘窗出现渗漏。后续询问,万科无法给出具体整改完成时间,同时万科物业向我索要物业费。
  本人口头、微信都明确因质量问题不能收房,物业费也无法缴纳。万科物业给出理由:地产与物业所属不同部门。因平台无法上传全部照片,部分照片无法上传。
请相关部门协调如下:1、相关责任人出具书面回复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时间。2、明确因质量问题无法收楼,导致无法入住,业主因此产生的物业费及租房费用由何人承担。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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