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政府部门人手不足导致效率过低,而产生的高额费用问题,为何要市民本人独自承担?

・ᴗ・CU12e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7-02 12:35:57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26001
已超时
本人于4月份申请办理不动产转让业务(土地证名字变更),但石碣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人手不足,需要按照资料递交顺序排期处理,我们至今没有收到办理通知。今日通过村委会得知,不动产转让费用从6元涨到了30元,且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费用收取时间是在税务局缴税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就算轮到了办理,也需要承受升了5倍的高额转让费用(大约从2000涨到10000)
作为东莞市市民,我对这个政策表示质疑:
1.我在今天才收到了 5月30号的政策通知,此前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有通知这个问题;
2.我本人于4月提出业务办理申请,由于石碣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手不足等效率问题,拖到新政策执行,也还没有开始给我办理,也就是说 在正常效率下,我应该是在5月30号新政策执行之前就应该办理完成,但是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就是,由于相关部门的效率问题,我需要自行承担5倍费用,我无法接受这个处理方式。
3.是否应该从我递交资料审查的时间计算,按照原政策收取?
问政部门:石碣
分享

官方回复

正在等待官方回复...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