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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江驾校虎门分公司未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微信用wuZJN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7-07 20:49:00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26959
等待回复:12小时21分
2025年4月7日,我在驾考宝典软件刷题备考科目一。我刷题不到半小时,接到一个自称洋江驾校大朗分公司李教练的电话。李教练告诉我,他们驾校现在有周年活动,现在学费只要3680元。(全部包,包体检费,考试费,包拿证,45天拿证)。李教练称,练车也是来回接送。可后来驾校方面并没有做到来回接送,而是让我自己去训练场。     
          我交费之前跟李教练提出,训练场必须在自己居住地附近,自己能走路过去。李教练也承诺他们驾校的训练场在附近。我要求去看训练场,李教练开车把申请人带到一个训练场外面。李教练要我下车,自己观看该训练场。我下车后,发现该驾校名称是京广驾校。我询问李教练,为什么这个驾校不是洋江驾校,而是京广驾校。李教练告诉我,他们驾校跟京广驾校在一起训练。我轻易相信了李教练,同意在洋江驾校大朗分公司报名参加驾考培训。2025年4月13日李教练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到我上班的地方,要求我缴费。李教练要求我扫码支付,我扫码支付了3630元,收款码上显示收款单位是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2025年4月24日,因洋江驾校客服的要求,我在李教练提供的付款二维码上扫码支付了498元,收款码上显示收款单位是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我向被申请人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虎门分公司一共缴纳驾考培训服务费4128元。
        6月28日,我跟洋江驾校客服反映,要洋江驾校开具发票。该客服一天推一天,截至目前未向我提供发票。很明显,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请求领导协调相关单位责令东莞市洋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为我开具发票。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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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将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提交起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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