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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查清溪交警帮围村收费当打手

Peter-Wong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14 14:01: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7990
处理用时:11天1小时44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需确保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可是没有设置任何禁停标志,我的车临时停车为什么不可以?而且不妨碍任何行人和车辆通行.后面我才听别人说交警是帮围村收费当“打手”的!有时半夜还收到违停信息!如果没有设置任何禁停标志,又不让停,********?我说可以停就可以停,我说不可以停就不能停.我发信息你没赶到就罚200,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拳头打天下的时代啦!他们那么闲,咋不去其他地方维护交通秩序呢?他们干得好吗?百姓认可吗?这种自欺欺人的游戏要到什么时候结束?淄博交警的好作风他们学不会,欺压百姓的方法他们学不完!肯请严查此不良作风,为民生工程,社会和谐做出贡献,谢谢!
问政部门: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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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诉求后,我镇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立即派员跟进处理。经查,清溪镇银瓶路属于国道G228路段,日常车辆通行需求较大。2025年以来,交管大队多次收到群众反映清溪镇银瓶路车辆违停现象严重,导致居民出行不便,且该路段属于重点整治路段,目前已在道路出入口处设置禁停指示牌。建议您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或停车场内,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微信用tm7o507-31
    又开始用力的活着了,赶紧把车停到深圳,那边对违停车很包容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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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eter-Wong07-25
    这个群众是围村收费的资本家吧?笑死我了!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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