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遗留“墙壁影响出入的投诉信
致东莞市厚街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您好! 我们是东莞市厚街镇南五雀岭街西八巷 3 号及周边居民,现投诉位于雀岭街西八巷 3 号后面公众地方的“历史遗留”墙体问题,恳请贵局协调处理,恢复居民正常通行 。该墙体处于公共区域,长期以来严重阻碍雀岭街西八巷 3 号后门通行及日常出入、搬运物品等均受影响,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此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馈,均以“历史遗留、无法定性”和“周边没有人通行”为由不作处理 。公共区域本应为居民生活服务,即便存在历史因素,也应结合现实需求合理处置。此墙体已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实质妨碍,我们恳请贵局重新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东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规定,判定该墙体是否属于违规建筑,若影响公共通行且无合法保留依据,望贵局依法推动拆除程序,恢复公共通道功能,保障居民通行权益 。 我们盼望着贵局能重视此问题,尽快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处理,还居民便捷、安全的生活环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60923271142601,厚街镇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两条巷道实际位置位于雀岭街西八巷3号(陈*强)与雀岭街28号(陈*君于2023年报建,已建4层)、雀岭街30号(陈*佳于2014年报建,已建3层)与雀岭街28号(陈*君)之间,两条巷子都是断头路,陈*均的位于雀岭街28号旁房屋①、②在雀岭小组时期就被征收拆除,其中已拆除①(陈*均)与雀岭街28号(陈*佳)共墙,拆除后留下围墙(浅蓝色箭头指着的部分)剩下雀岭街28号(陈*佳已转给女儿陈*君)、30号皆为陈*佳所有,雀岭街28号(陈*君)旁的围墙是1970年代围起,两条巷内的围园从70年代以来都是陈*佳使用至今,雀岭街西八巷3号靠巷子边的围墙是90年代围起,雀岭街西八巷6号(陈*民)、雀岭街西八巷4号(陈*坤)、雀岭街西八巷3号(陈*强)都无门通行至巷内,本次问题发生因私下矛盾产生,社区不存在包庇围建搭建情况。如有疑问,可到社区进行协商处理,联系电话:8592813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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