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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

文章写意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7-18 11:05:29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28664
等待回复:6天1小时45分
本人系东莞市大岭山镇农场社区的居民,回顾约2001年,东莞市人民政府设立松山湖国家高新科技园,按红线范围需征用我社区集体约940亩土地。我社区积极响应和配合市政府顺利完成了征收工作,我集体拿得土地征收款约2千多万元(当时征收价格较低)。大岭山镇人民政府为了补足辖镇9条被征地村的发展后劲,开发了一个湖畔工业园按被征土地10%返还工业用地,我社区应得返还工业用地为90多亩。但镇政府在湖畔工业园实际返还我社区才50亩,而且还有约16.18亩土地未办理使用证。现大岭山镇政府以办理16.18亩土地使用证为借口,强迫我社区以1475万元向镇政府购买该16.18亩的土地使用权,农场社区在2025年7月17日召开户代表会表决了该事项。早期我社区积极配合松山湖征地,而所得的征地利益相当微薄,对政府的贡献是巨大的。但现在镇政府要求我社区倾尽家底去购买16.18亩返还土地的使用权,农场社区早期所做的贡献被忘恩负义了,农场社区居民感觉不到上级的关怀和温暖,现请求东莞市人民政府作出如下行为:
1、请求东莞市人民政府责令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撤销要求农场社区巨额购买16.18亩的土地使用权。
问政部门: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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