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车违法投放,市政不作为视而不见
共享电动车车违法投放,扰乱道路秩序,骑行共享电动车横穿马路,走非机动车道,不戴头盔,非法载人(一个座位坐2个人)无牌无证,城管执法部门不作为,投诉多次,都不管,所谓的从源头抓起,就应该管投放者,投放公司,明知道东莞是禁止投放共享电动车的,他们知法犯法就是罪加一等,应该严厉处罚,如果不处罚,请问政府,电动自行车出现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那个主体责任,要把安全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中,必须从源头做起,如果不从源头做起,那我就全怀疑某些执法部门是否有执法乱象,是否存在利益关系,那每天城管所谓的路面巡查巡的是什么?难道这是看不见吗,还是避而不见,很多很多的问题,不光是这个地址,有整个塘厦到处都是。已经变成了电动自行车的灾难,所谓的共享单车,我看就是谋财害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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