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多次,未能解决问题
东莞电信部门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情况下,于7月17日下午将本人副卡号码停止通信功能。后来致电了解,对方说是系统认为本人号码涉嫌欺诈,所以限制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的规定,东莞电信部门在没有重新进行实名核验、也没有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的情况下,直接限制了本人电话卡的使用,直接影响了本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并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本人多次投诉,仍未能解决问题,还要求本人带身份证到营业厅开通。既然不是本人的责任,是东莞电信部门的责任,为何要本人专门耗费时间和金钱,专门到营业厅办理开通?这样合理么?对此,本人提出如下诉求: 一、东莞电信部门明确告知本人:本人的电话卡是联系了哪些涉嫌诈骗的号码?目的是为了今后本人多加注意(之前东莞电信说无法提供)。若无法提供,是否可以认为是系统误判? 二、若本人的电话卡确实联系了不该联系的号码,导致系统将本人的电话卡限制使用,本人愿意按要求到营业厅办理恢复;若是系统误判,责任在东莞电信部门,本人要求电信部门直接为本人的电话卡开通正常功能。 三、东莞电信系统的原因(非本人原因)导致的电话卡被限制使用,责任在东莞电信部门,不在本人,凭什么要求本人专门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营业厅办理?这样的操作对我们老百姓合理吗?本人电话卡已经被停止使用4天了,对本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给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本人要求东莞电信部门给本人道歉,若再拖延不作为,不办理,本人将保留依法追究东莞电信部门停止电话卡给本人造成的损失的权利。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08250718122854071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1参与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