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末位录取还是分配名额
某校公布的录取分数线为739,但备注上是“第1志愿各科总分738分及以上,且组合1(语数英)总分315.75分及以上,且组合2(道物化历)总分379分及以上".某生738分,组合1有321分,组合2有370分。该生已被录取,请问这个录取是末位录取还是用到了分配名额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本市户籍)未位同分排位录取条件:第1志愿各科总分738分及以上,且组合1语数英总分315.75分及以上,且组合2道物化历总分379分及以上。投档录取时,若投档计划数末位有两名或以上考生中考总分(取整,含加分)相同,则启用“排位法”进行末位排位录取。多名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时,先按组合1“语文+数学+英语”的总分进行排序;中考总分、组合1总分都相同时,再按组合2“道法+物理+历史+化学”的总分进行排序,中考总分、组合1和组合2总分都相同时,再按组合3“生物+地理+体育”的总分进行排序;前面的排序后仍排位相同时,按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确定排位,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三)室 7号楼204、202室,23126162,23126022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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