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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以租代售“变相出售人防车位

周生jason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7-24 10:22:5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9539
处理用时:12天7小时26分
万科地产不顾业主反对,在未征求意见的情况下,近期对万科翡丽山小区人防车位强制进行”以租代售“,侵犯广大业主利益,进一步加剧小区停车难问题。请住建部门介入调查并明确万科地产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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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关于您反映万科翡丽山四期长租人防车位问题的投诉我局已收悉,经核实处理,现根据我局职能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人防车位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58号)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上述法律法规对房地产项目的人防工程车位的处理作出了相关规定。
二、协调处理情况
经向开发商了解,小区人防车位先前主要采取临停和月租方式进行使用和管理,为方便使用和管理,现开发商面向全体业主提供人防车位长租服务,双方签署《车位使用权租赁协议书》。开发商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和管理人防车位的行为暂未违反有关人防车位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如您对上述回复存在疑议,可致电我局(南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988566)咨询。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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