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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浓烟弥漫,政府部门不作为

莎莎12345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5-07-25 14:07: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29803
处理用时:6天2小时18分
烧烤浓烟滚滚,占道经营,多次投诉,只回复劝导。实际上并没有看到人过来处理。懒政,纵容摊贩。楼上居民不堪其扰。地址:东莞塘厦大坪观澜誉峰二期5号门口。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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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7月25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5年7月25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塘厦镇大坪社区大坪观澜誉峰二期5号门口,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油烟异味扰民的情况进行了了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这些摊贩责人,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警告批评,责令他们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将现场经营物品撤离,以消除影响。
为了更好地制止商铺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我们的执法人员再次要求属地社区城管办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落实属地监督责任。
  下来,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同社区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强对该处路段的占道经营行为的跟踪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对于查实的占道经营等问题,我们将从严处理。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的信息,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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