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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号515808、521881、529155投诉后开发商不作为的投诉

wtymilk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8-09 18:45:5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2227
处理用时:13小时59分
继前两次投诉之后一直没结果,29楼的邻居现在强烈要求加快维修,9月份要把房子租出去,如果8月还没修好,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我家承担。物业管家反馈,开发商保修办一位陈姓人员,已经口头承诺开发商承担1100元,我家承担400元,但是因费用申请时间需要两三个月,所以建议我们先行垫付全部1500元费用,然后等他报销下来之后就给我1100元。我说可以垫付,但是需要开发商写一个承诺书,并且盖章。后来物业管家说开发商开不了承诺书,只能写个确认函,且不盖章。我看了“确认函”的内容,上面除了有写开发商的企业名称以外,没有任何联系方式,物业公司也不愿意出面担保,因此开发商打算就这么一直耗下去。
开发商作为有担当的企业,应该在这样的事情上优先解决客户问题,而不是因内部流程就拖延时间,难道内部流程不是为客户服务的吗?在我已经同意垫付的情况下,开发商却不敢承诺会支付费用,我敢垫付吗?投诉这么久以来,开发商保修办的人员从未与我家有过接触和联系,总是高高在上的样子,都是找物业管家转达。这样的企业和工作人员,凭什么要我相信所谓工作人员口头承诺?我理解企业内部流程审批时长,但是我只需要一个可以付款的承诺,作为相互陌生的人来说,我这个要求都达不到吗?请住建局拿出担当来,不要老是拿着“走司法程序”的话来搪塞。
再次请有责任有担当的住建局领导,要求开发商必须在8月完成柜子的更换。若再有拖延所导致的全部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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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7221037123101,东城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我局联系投诉人,楼下受影响业主,万科维修部等多方已进行多次沟通,现阶段的情况是:原先万科维修部说如果仓库里还有柜子的原材料板,可以给楼下的用户更换,只收取加工费(约四百元),现在仓库里的材料跟柜子有色差,楼下受影响的用户不接受有色差的修复,维修部那边只能从新去订该柜子颜色的板材再修复(1500元)几方沟通多次未能就修复方案价钱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致电0769-12348法律热线咨询或通过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东”诉讼维权、追诉。东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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