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中有飞蚁
店里苍蝇乱飞。餐个有个活的异物 由于上传不了视频,只能拍照。 厨房等设施卫生不符合标准要求。餐饮问题关乎群众的身体健康。 先要求赔付20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收到您关于聚满客的投诉件,经我局调解,被投诉人表示不同意你提出的赔偿200元诉求,同意退款处理。被投诉人表示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不再参加我局进行行政调解,愿意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纠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 若您不同意该解决方案, 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向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0769-81136930或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8月20日,我局通过将上述情况答复您。 承办单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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