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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双标管理

新莞人fh123 来自:揭阳市 发布日期2025-08-17 16:36:4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3501
处理用时:1天0小时4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对“三同时”的要求,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东环建〔2021〕1474号 关于东莞市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问题:
1、为什么该企业可以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对“三同时”的要求?相较于2023年至2025年7月期间,在莞因受三同时问题而处罚、及其他合法企业而言,是否双标管理?
2、在2023年3月份后,因民众投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期间进出该企业也有上百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对“三同时”有明确的要求,为什么不监管执法?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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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280805151337272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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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关于“三同时”的要求(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未满足上述法定要求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违规复工复产。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明知该企业未达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仍违法违规批复其复工复产。 敷衍群众投诉,“以解释代替解决”的倾向,未能有效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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