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本人于2025年4月15日购买了雅珈瑜伽馆(位于厚街镇永泰路东4号东汇大厦5楼)一张瑜伽季卡(2380元),该馆至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涉嫌故意隐匿收入、偷逃税款。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东莞市厚街雅珈休闲健身馆(个体工商户)未及时给您开具发票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经核查,东莞市厚街雅珈休闲健身馆(个体工商户)已于2025年8月23日给您开具一张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25442000000512785868,价税合计2380元。经与您联系,我分局已将处理结果告知了您,若有疑问,请致电0769-85811667。感谢您对东莞税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厚街税务分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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