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地私设地锁
有关东莞市塘厦镇石潭埔村塘虱龙二街18号附近公共场合,几家商户私自设置地锁,占为己有,7月份已经反映过一次,至今还没有拆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把它们通通拆掉,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8月27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5年8月27日,我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塘厦镇石潭埔社区塘虱龙二街18号附近,对投诉所述的情况进行调查。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经合法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者搭建停车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我分局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现场拆除地锁,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来,我分局将会加强对该地区城市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与监管。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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