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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沙头派出所涉嫌怠于履职

林小小姐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8-25 13:51: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4770
处理用时:9天22小时24分
本人系一宗刑事案件的报案人,现针对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沙头派出所对本人报案事项长期拖延处理、未依法出具法律文书等涉嫌失职渎职问题,恳请依法监督,督促其履职。  

具体请见附件!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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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市民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我分局法制部门已出具不予立案,所领导将组织市民进一步约谈。我分局沙头派出所不存在涉嫌怠于履职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沙头派出所,电话:0769-818811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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