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城街道中信德方斯艾菲楼商铺违建
一、违法事实 此事件两次举报未得到处理,截至8月25日,111-121号商铺仍未恢复公共区域原状,且任在违建施工。 事实依据: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官方回复 1、7月22日 第一次举报,官方回复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发出《协调查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 2、7月29日 第一次举报,官方回复复查发现当事人未进行恢复整改,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施工电源,责令当事人及时恢复整改,并要求物业管理处加强管理。 二、物业公司关联交易隐瞒 经企查查平台查证,一楼商铺经营方“东莞市潮厨鲜生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物业公司存在关联,物业涉嫌: 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57条(利益冲突未披露)及包庇关联方违建行为(住宅业主要求物业监督整改并上报,但其未向业主群公示整改过程) 三、对城管履职的异议 在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8月12日官方回复所称“发现有施工人员在进行恢复整改施工”实为继续违建,未达到《城乡规划法》第64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建,应“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未全面落实《行政强制法》第44条,仅查封电源未进一步拆除,可能构成程序瑕疵。 四、举报诉求 1、立即拆除违建:责令一楼商铺依照《决定书》拆除违建,恢复公共区域原状。 2、追究物业公司责任:对物业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3、城管部门限期履职:东城城管局限期48小时内强制执行拆除。 4、建立长期监督机制:物业公司公示整改流程,接受业主监督,防止复建。 附件: 附件一: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官方回复 附件二:违建现状照片 附件三:一楼商铺与物业公司关系企查查平台截图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投诉的东城东泰中信德方斯艾菲楼一楼商铺违占用人行道施工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接投诉后,我分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27日15时55分致电您,了解诉求内容。位于东城东泰中信德方斯艾菲楼一楼111-121号商铺装修期间,把商铺对出公共地方围蔽,并将原公共花槽拆除拟改为楼梯使用,同时将原楼梯位置砌砖墙改建花槽。经分局查处,2025年8月12日复查,发现当事人已将在楼梯增加的砖墙拆除,并清理渣土,待重新购买地砖恢复楼梯和地面,临时围挡施工是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2025年8月20日分局派工作人员会同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场复查,发现当事人已购买地砖,待安排施工人员进行铺设,同时临时的围挡已拆除。2025年9月4日,分局再次派员前往现场复查,发现当事人已将原公共花槽恢复,而原楼梯位置重新升级改造为无障碍通道,没有增加建筑面积同时没有改变使用功能。由于涉及到小区公共位置使用,因此分局已责成当事人、物业做好问卷调查以及公示后再落实下一步改造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分局,联系电话:220019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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