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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镇清湖村某公司以不正当理由试用期辞退员工

微信用m2QX5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26 22:02:3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5004
处理用时:1天6小时13分
企石镇清湖村广东施彩公司,以公司不需要那么多员工为理由在试用期一个月辞退了本人。没有正当理由证明是我工作失误或者不达标,而辞退我,并且没有对我作出相应的赔偿。并且试用期内没有买社保。
问政部门: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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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8月27日联系您,您表示要求撤单。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石分局执法股,联系电话:0769-8673355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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