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坐等处罚?
本人在东莞寮步镇新旧围村里上班,晚上7点下班后一直呆在新旧围村的租房里,自行车也锁着在一楼门口放着,村都没离开过,而且我住的地方离大朗很远,怎么突然收到处罚通知单?是不是弄错了: 如下: 【大朗交警大队】尊敬的东莞J05591车主,您的电动自行车于20250827 22:46:25在东莞市[电]东莞市大朗镇金朗路与富华路交叉口二南向北车道3实施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8017)的违法行为,已被监控设备抓拍记录,请收到本告知之日起7日内通知驾驶人携个人身份证及本车行驶证到大朗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138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9:00--17:00)。如您对该起交通违法有异议,可现场申诉或致电东莞交警民意监督中心23122122咨询反映(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重点提醒:逾期、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可能会影响个人车驾管业务办理。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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