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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眼科手术缺陷、误诊、消极治疗耽误病情
新望牛墩人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8-29 16:31:4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5419
本人母亲,原2022年3月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眼科做双眼白内障手术,植入人工晶体。 术后左眼异常(不适感、异物感、胀痛等),在医院复查并未诊断出来,也未有实质性建议,从22年术后至25年期间,前后约有10次到人民医院眼科做检查,均未得到正确的诊断,还将病因归于自身慢性病导致发炎、眼压高、胀痛等问题,甚至24年10月因头痛住院期间要求检查眼部问题也未查出来,患者曾于25年7月15日再次到人民医院眼科要求手术也被拒绝,还劝患者该病没有办法,做了也没用,仅拿一些没有太大作用的眼药水。 最后实在对人民医院眼科失望,于25年8月份转而向广州中山大学眼科中心诊断,首先就怀疑人民医院白内障手术人工晶体偏位问题,最后查明确实如此,经过更换人工晶体手术治疗后,眼部状况才有所稳定。 在白内障手术后三年多时间,各种由于眼部问题导致胀痛、头痛而且还经常卧床无法正常生活,患者身心受到了长时间的严重的折磨和损害,以及由于长期的误诊、消极治疗使患者左眼病症长时间得不到正确的救治,亦未提出专业建议如转院治疗等,均因错误诊断使患者无法判断病情的严重性,导致永久性的损伤,健康状况在三年里直线下降。 近期向医调委申请对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人民医院这边不接受调解,不积极沟通,现向人民政府投诉东莞市人民医院眼科的误诊、消极治疗、耽误患者病情以及对于患者的不负责任。希望东莞市人民医院可以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不要踢皮球。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8日17时17分,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就相关调查情况进行解释说明,但您表示要求伤残鉴定及赔偿。鉴于相关情况,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我局建议其向东莞市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菊香苑23栋2楼,联系电话:0769-22252779)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申诉。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信访办,联系电话:0769-28637366。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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