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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物业加收污水费、加压费是否合规

叶陌灵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9-03 17:17:0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36315
处理用时:5天22小时45分
东莞万江滨江紫云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为保利物业,3元/平方米的高价物管费。8月借着全市调整水价的机会,同步将污水处理费由1.15元/吨调到1.2元/吨,加压费由0.258/吨调到0.282元/吨,请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求政策依据,如不合规,请严肃处理!
问政部门: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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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与公司物业了解,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管理费问题: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发改〔2019〕496号)第二条“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其中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调整为3.00元/平方米/月,不带电梯住宅物业最高限价调整为2.40元/平方米/月”无需向我局备案。
关于水价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东发改规〔2025〕1 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居民自来水阶梯水价制度调整情况,相应调整以户为单位的居民污水处理费各级阶梯水量。同时,对执行合表水价的用水户在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 0.05 元/立方米。未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且有二次加压设施的,可收取二次供水加压电费,但收取电费总额不得超过居民用水费用的15%。供水企业抄表至商住小区和村(社区)总表实行趸售供水的,执行趸售价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2638155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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